| 安徽省宿松县检察院的一名书记员唐某,为了给受委屈的儿子“报仇”,竟于5月14日下午带人冲进松兹小学殴打一名五年级学生。记者从宿松警方获悉,目前唐某等三人已被拘留,被殴打的小学生小伟(化名)正做伤情鉴定。宿松县检察院检察长金落实表示,检察院已责令唐某停职调查。
书记员“替子报仇”的闹剧,背后有三宗罪。首先,传递给社会的最负面影响是“江湖恩怨”、“丛林法则”。凡事不是靠以理服人、依法公断,而是诉诸暴力、比拼拳头。这种无异于流氓痞子、“黑社会”性质的行为,不仅凸显当下戾气浮躁的社会流弊,更是与我国致力倡导的法治精神格格不入。更何况事件起因不过是缘于孩子们之间的磕磕碰碰,被打者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其次,光天化日之下带人闯入校园,公然对一名孩子大打出手,有辱书记员的职责形象和法律尊严。作为法律工作者,不仅要敢于秉公执法、伸张正义,更要带头遵纪守法,为民众做出敬畏法律、践行法治的表率。透过书记员“替子报仇”的知法犯法,人们看到的是法治无尊严、视法律为儿戏的负面效应。
此外,即使撇开唐某的检察院书记员身份,作为一名孩子家长,其“替子报仇”的行为也是极其糟糕的失败家教。孩子之间发生矛盾,理智的家长应该是了解情况、辨明是非、因势利导,岂能只听一面之词?即使错在他人,也应该是主动与学校和老师沟通,按校规校纪处理,何需家长赤膊上阵、拳脚相加?“替子报仇”的扭曲家教,传递给孩子(包括在校学生)的负面效应有二:一是助长“拼爹”心理,孩子受委屈,家长来报仇;二是培育“拼拳”戾气,凡事无曲直,“拳头”就是理。
上一篇:家庭教育激励和奖励哪个更有效?
下一篇:最后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