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载,一位户籍不在梅州市梅江区的家长,在办理“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时,被告知“要由本人提供派出所的无犯罪记录”。其户籍所在派出所在开具的证明书上,附了一段话:“请问教育部门,小孩读书与其父母有无犯罪有关吗?难道小孩的父母有违法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权利吗?”
大多数人读这则新闻,出于感同身受的愤慨,会把派出所民警怒怼教育部门当作一个看点。因为,按照惯常逻辑,这两个部门,虽然是不同系统,但给人感觉也是在同一屋檐下,哪怕看不惯对方的一些做法,一般也会给点面子,看破不说破,更别说直接将不满写在纸上。实际上,由于规定太无厘头,就算始作俑者再多理由,恐怕也都无法对派出所民警的双重诘问作出肯定回答。
可以说,梅江区教育部门作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需要“父母无犯罪证明”之规则,源自一种根深蒂固的傲慢与偏见,这恐怕也是一个看点。在某些人的传统观念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有为本地户籍孩子服务的义务,但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兴趣不大。即便今天不得不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有限开放,让他们分沾这项公共福利,多半也是形势所迫。这种情绪体现在教育政策上,就是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设置诸多准入条件,尽量限制人数,有时也就顾不上规定是不是合理了。至于规定“父母无犯罪证明”,这就是典型的偏见。这种偏见,将外来务工人员与高风险人群、父母犯罪与孩子品行进行关联,其逻辑显然是经不起推敲的。退一步说,就算孩子品行与父母行为相关,可有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在,教育行政部门岂可以出台与上位法相冲突的规定呢?
摒除一些人的主观因素,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父母无犯罪证明”事件,也折射出至今仍无法彻底解决的社会大难题——异地入学,这才是最大的看点。别说梅州这种经济欠发达地区,就算是经济发达地区,谁敢说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让外来务工女子“零门槛”入读?取消一项奇葩证明并不难,彻底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异地入学问题却不容易。随着城镇化深入推进和二孩政策全面推开,解决异地入学问题迫在眉睫(不仅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政策上需要全国一盘棋的顶层设计,财政上需要自上至下的通盘考虑,行动上需要各级地方政府拿出更多诚意、有更大作为,而不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大步走,尽早彻底铲除外来务工人员孩子异地入学的门槛,让所有孩子共享一片天空。
◎练洪洋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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