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电影在公映首日就创下了“零票房”确实让影院和影片的制作方感到尴尬,是影片的质量不行,过于粗制滥造,还是票价太高超出了观众的购票预期?显然都不是。据介绍,《青春雷锋》这部影片,不仅是主流旋律,而且在先前有组织的几次首映期间还“广受赞誉”,但真正到了影院,非但没有观众问津,而且影院还不得不临时取消放映场次。
《青春雷锋》在影院遭遇“零票房”,与我们社会所大力倡导的雷锋精神根本就不存在任何必然联系,而影院借3月学雷锋热,有意识地将这部影片纳入院线,并专门选择在3月5日“雷锋日”这天作为“首日”,用心不言自明,出发点并不是想宣传雷锋精神,而是想乘“雷锋热”之际大赚一笔。岂不知“雷锋精神”本就不是消费品,人们学习雷锋,社会需要雷锋,政府倡导雷锋精神,但这与花钱购票去看《青春雷锋》是两码事。而且笔者认为,像这类完全属于品德教育或纯属宣传主流价值观的文艺作品,本就不应该将其“推向市场”。笔者曾看过有关报道,即使是好莱坞或西方某些发达国家,对某些“公益性”的宣传影片,大多也都是由政府补贴,由影院放映或电视台播放免费让观众欣赏,在欣赏中接受教育。
“雷锋精神”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一笔巨大精神财富,他是改变我们社会风气和促进社会文明无可替代的“正能量”,同时,他又是高尚的、纯洁的且不含有任何铜臭利益的精神食粮。影院把“雷锋日”作为卖点,用商业利益来衡量《青春雷锋》不仅不合适,更是对雷锋精神的玷污,人们不愿意花几十元钱去购票观看,更应该看着是对影院这种“牟利”方式的用脚抵制,倘若雷锋活着,恐怕也不忍心让群众花钱去“消费”他的经历,影院需要做的不是拿《青春雷锋》去买票,而是敞开院门让更多观众免费观看,用实际行动去践行“雷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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