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大程度上,学生安全意识不强,家长与老师的作用,是家长在先。有些家长缺乏对孩子的保护意识,甚至忽视了对孩子安全意识的教育,以致酿成悲剧。
误区一
父母的监护权可以让渡给“隔辈人”
目前中小学生家长普遍是独生子女,这部分家长自身的独立生活能力普遍不足。更有一部分家长,在言传身教上随意性较强,使得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家庭层面并未得到很好地培养。
对此,二十八中学副校长董爱华表示,隔辈人的教育更多的是把精力放在照顾好孩子的饮食起居,很少给予孙辈精神层面的教育,致使孩子安全意识淡薄。“父母的监护人权利过分让渡给隔辈人,使得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子女监管不到位。”
误区二
学校下发“安全须知”是为了“规避责任”
有些家长一看到学校下发类似“安全须知”字样的家长信,总会变得非常敏感。其中的某些内容也时常被家长误解为“规避责任”。
其实不然。
记者在南开区咸阳路小学采访时,看到了一份内容非常详实的《安全责任书》。这份责任书不仅包括学生的在校安全,而且包括学生作息时间、家长接送学生、学生社会治安、学校周边及交通安全教育等20余项具体要求。可以说,每个条目都很有针对性,可供家长学习与参考。
误区三
孩子安全意识培养,学校应唱“主角”
很多学校每次家长会必讲安全,甚至会下发各类安全学习资料。每逢节假日,学校还会通过家校通、家长信以及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手段,给家长做安全提醒,并传授必要的安全防护技能。一些家长因为工作繁忙,很少有时间和孩子交流,甚至会把教师不厌其烦地谈安全问题当成喋喋不休,认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是学校的事。
“若想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就要考虑他们生活、学习的每一个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监管,不能存在丝毫疏漏,而且家长绝不能缺位。”二十八中学副校长董爱华说,自律是自由的前提,越自律,越自由。一个家庭所形成的价值观对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的养成有着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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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儿童的第一任教师。家长对孩子的安全最应关注。对此,记者采访了家长、教师和有关专家,他们在培养孩子安全意识方面又有怎样的独到之处?
建议一
父母要养成和孩子一起学习安全知识的习惯
天津市青少年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王虹翔说,安全自护能力是一个独立的人的最基本的能力。父母要定期和孩子一起学习安全知识,主动教给孩子家居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告诉他们什么是危险,怎样躲避危险。
家住南开区白堤路风荷园小区的戴钧先生是一对双胞胎的父亲。平日里,他经常会给女儿们编写一些小儿歌,运用简单易懂的语句和旋律,让她们谨记安全事项;他还会为她们讲一些有关安全的绘本故事。“作为孩子监护人,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去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幼儿处于探索世界的阶段,他们对一切都充满好奇。因此,我们必须时刻绷紧保障孩子安全这根弦。”戴钧如是说。
建议二
安全教育从他们能听懂的故事开始
“安全教育工作不仅让孩子知道不能做什么,而且要教会他们如何做。”田庄中学校长赵芙蓉认为,在孩子蹒跚学步时,就应有意识地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
作为母亲,赵芙蓉有着自己的教子之方,“我对儿子的安全教育是从他能听懂故事时开始的。当时,买了一本安全故事书,每天给他读一篇文章。等他三岁时,每天确立一个主题让他给我讲故事,这其中很多都是关于安全的话题。”
建议三
青少年的模仿性强,家长的榜样作用更应重视
王虹翔反复强调,青少年学生的模仿性很强,因此家长要做孩子的表率。横穿马路时,家长要走斑马线、不燃放“孔明灯”、不随便下河游泳,要时时刻刻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培养青少年安全意识,不是“临时抱佛脚”,而是家长对孩子身教示范的长期任务,应从一件件生活小事做起。
“不遵守规则将来出现问题,那是偶然中的必然。”王虹翔举例说,比如翻越护栏、闯红灯等,都给安全埋下了隐患。家长要主动改变自己的不良行为习惯,要用自己的行动维护教师对孩子的正当管教。如果家长有了这样的认知,就是最好的教育合力,否则会使学校的安全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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