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溺亡、抢劫、交通事故成中小学生安全的几大“杀手”
孩子的安全教育你关注得多吗?
22日中午,2名孩子在市城区滨江路水上嘉年华玩耍时不慎落水,失去生命,这一事件让人们把目光再次投向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这个课题。自1996年起,我国确定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设立这一制度是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今年的安全教育日主题为:“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尽管从社会到学校,再到家庭,都时时处处关注孩子的安全,但是,每年仍有不少孩子受到来自各方面的伤害。记者罗列出这些安全案例,请相关专家讲解分析,希望能给全社会敲响孩子安全教育的警钟。
溺水死亡成中小学生最大的“杀手”
“今年船山区的各学校家长会上,专门印发了防止溺水意外的宣传资料发放给家长,就是希望家庭和学校告诫孩子远离危险,珍爱生命!”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如何最大程度地降低溺水带来的伤害,市教育部门有关人员说,防范学生溺水,家长应首先担当起责任义务,学校也应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和家长保持联系,一起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安全教育不能只是“堵”,更关键的还得在“疏”上下功夫。“溺亡事件多发生在夏季,孩子们为了贪图凉快私自下河游泳,只要孩子拥有安全、便利的游泳环境,就能避免溺亡。”
据了解,目前武汉、长沙、上海闵行等地均已出台中小学生免费游泳政策,政府埋单供中小学生定时、定点免费游泳。每年暑期,武汉市平均有约30万人次中小学生享受到免费游泳,溺水事件呈下降趋势。
2男孩不慎落水
抢救无效死亡
22日,2名孩子在水上嘉年华玩耍时不慎落水。发现孩子落水后,现场群众立即发起救援,消防、医护人员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然而让人遗憾的是,尽管全力抢救,2名孩子还是离开了人世。孩子的溺亡,在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日即将到来之际无异于再次用事实给大家上了一课。据我市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溺水死亡可以说是中小学生最大的“杀手”。
被未成年人抢劫在中小学生中多发
少年多次被抢
作案者也是未成年人
船山区仁里镇的小李是一名在校学生,最近他经常一个人发呆,这引起了家长的注意。原来,小李被3名少年抢劫,身上的零花钱被抢后,小李还挨了几拳,3名少年在离去时还要求小李拿300元钱来“孝敬”他们。家长带着小李到灵泉派出所报了案。警方将3名嫌疑人挡获,其中2人系在校学生,另一人辍学在家,几人中年龄最大的才16岁,最小的仅13岁。而除了小李外,另一在校学生,9岁的小陈也被这3人抢过。
交通事故致中小学生伤残令人唏嘘
6岁女孩
遭遇车祸不幸截肢
2012年9月6日,富源实验学校一年级学生,6岁女孩娇娇在回家路上遭遇车祸,不幸被截去了左腿。娇娇的父母都有残疾,全家靠父亲做保洁的几百元钱生活,唯一健全的孩子失去了左腿,这给了这个家庭致命的打击。尽管事发后,社会各界以及各级政府部门都给予了这个家庭很多的关爱,但是孩子残疾的现实还是让人唏嘘不已。
交通事故也是对中小学生造成伤害的“杀手”之一。“中小学生年龄小,对相关法规知之甚少,对导致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这些都是孩子容易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原因。”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员介绍说,还有的家长监护不力,缺乏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和保护。有的家长在孩子面前不遵守交通法规,没能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无形中对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
“中小学生要远离交通事故,应做到:不闯红灯;不在禁行道路、路段或机动车道内骑车;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须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交警告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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