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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视点
姜朝晖:“网瘾”能按“病”治吗?
         发表时间:2014-06-24 12:44:51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姜朝晖
 

     面对青少年可能出现的网瘾,学校、家长和社会应该保持必要的宽容,因势利导,合理教育,而不是把他们推向乱象丛生的市场机构。

  河南19岁女孩玲玲近期在郑州一家培训学校戒网瘾,在被教官“加训”两个小时之后死亡,另一名14岁女孩也因加训受伤,此事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北青报记者日前通过对北京市多家网瘾戒除机构调查发现,这一市场正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在没有任何资质标准审核的前提下,网瘾正在被乱治。

  诚然,对于社会上出现的各类戒网瘾机构,需要加大规范管理;对于它们经营过程中的种种乱象,应该进行揭露批判;尤其体罚对孩子造成身心伤害或者死亡的,还应该诉诸法律手段。但与此同时,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是谁给了这些戒网瘾机构的权利和空间?又是谁把我们的孩子推向了另一种境地?

  对于网瘾,究竟是不是一种病,从世界范围来看,目前尚无明确的界定。因而,戒网瘾机构的权利,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时候,只是作为一种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咨询机构,而非医院属性的“治疗”机构。如果网瘾不是病的话,以对待类似“毒瘾”病人的方式进行简单粗暴干预,只是缘木求鱼,只会造成孩子再次受到伤害。而从“治疗”的效果来看,这已不仅是造成心理负面影响,也还包括对孩子身体上的伤害。

  其实,看待这起事件,有个前置性的问题,即网瘾究竟是不是病?我们又如何看待青少年出现的网瘾。以笔者看来,网瘾不能纳入病理学的范畴,它充其量只是一种心理上的偏好或依赖。随着信息时代网络技术的发达,我们在享受网络社会所带来便捷的同时,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体,或多或少每个人都对网络有所依赖,很难不受网络的影响,不唯独青少年。

  青少年正处于身体、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对于外界新生事物,难免有许多好奇。由于学校和家长,在网络这件事情上,没有统一的正确认识,对学生上网行为只是一味干涉,比如严禁上网、没收手机等过激行为。以至于愈是禁止,愈是好奇,最后导致孩子沉溺网络,出现所谓网瘾,影响了孩子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究其根源,还在于学校和家长没有进行科学引导,没有进行必要的教育,而把染上网瘾的孩子送到所谓的戒网瘾机构,就以为万事大吉,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

  笔者以为,对于青少年网瘾的认识、诊断和治疗,教育不能熟视无睹,而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从学校教育来看,在教给学生掌握一定的信息网络知识之外,还应该帮助他们建立起对网络的正确认识,引导他们合理有度使用网络资源;从家庭教育来看,家长不要动辄就是成绩和分数,更不要“谈网色变”,即便发现孩子沉迷网络后,也不必束手无策,而是应该和孩子多交流,一起正视并解决问题;从社会教育来看,也需正确看待孩子使用网络,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待,更不能把偶尔有些网瘾的学生当成问题青少年或者坏孩子,而是为孩子成长营造宽松的空间。

  总之,网络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它是一种重要的学习途径和方式,不应是学生成长的禁区,关键在于引导他们合理有度使用网络。面对青少年可能出现的网瘾,学校、家长和社会应该保持必要的宽容,因势利导,合理教育,而不是把他们推向乱象丛生的市场机构。(姜朝晖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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