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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上学” 隐忧何在?路在何方?
         发表时间:2013-03-29 13:42:57  文章来源:光明网 李平沙
 
     怀抱追求个性自由的教育理念,武汉7个家庭在深山脚下办起了“桃花源”式家庭教育。近年来,随着幼儿园“小学化”、小升初“白热化”,为逃离在学校教育的巨大压力,“在家上学”风生水起。

  如何看待“在家上学”这种另类教育形态?逃离正规教育存在哪些隐忧?未来发展的方向又在哪里?光明网教育频道专访教育领域专家学者,深度解读中国式“在家上学”,其背后有很多问题值得深思。

法外之“物”何以出现?

  在中国,“在家上学”首先在地位并未获得法律认可。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而在媒体报道的“在家上学”的个例中,多数孩子正处在适龄儿童阶段。也就是说,在未获得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在家上学”的仍然存在并形成实践。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郭华在谈及此问题时称:“出现在家上学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当前义务教育法的强制性并‘不强’,实际上义务教育必须是强制性的。其强制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强制家长,二是强制政府。即便这些在家上学的孩子脱离学校教育,政府同样需要对他们负责和监管,而不应该被放任或者遗忘。”

  一方面,从外部因素来看,义务教育强制性并未执行和监管到位,使得“在家上学”在民间得以“自然”生长。另一方面,从内部原因来说,家长为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更好层次的教育需求去探寻新的教育模式,这是“在家上学”兴起的根本原因。

  “我国学校教育最重要的特点的统一化,而在统一的基础上并没有更多可供选择的资源。然而,家长对教育的需求实际上是在不断提高的,但全国义务教育还在普及阶段,当家长对教育个性化、高质量的需求未得到满足时,在家上学教育模式就出现了。”郭华说。

现阶段隐忧何在?

  目前,尚处在“灰色地带”的中国式“在家上学”,更多类似自发组织的“教育实验”。缺乏专业教育理念,在制度设计等方面存在众多隐忧,加之外部监管的缺位,多位专家均认为,现阶段家长选择让孩子“在家上学”需谨慎行事。

  在家上学或导致儿童“社会化缺失”成为突出问题。郭华教授认为,“现代学校现在的功能不仅仅是来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一种社会生活,习得一些社会规范规则。社会化需要在学校里培养,相关教育内容在家庭环境中很难传递。因此,并非所有孩子都适合在家上学。”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也持相同观点,“孩子进学校读书并非仅仅是学习知识,如何与同伴相处是其“社会化”极为重要的途径,如果让孩子在家上学远离伙伴,可能会造成社会化的重大缺失。同时,适应学校的各种生活,也是绝大多数孩子的必修课。”

  此外,未经过专业化训练家长教育方法并非完全得当;逃离制度化教学或走向“玩”而不学另一极端,这些情况有可能致使“在家上学”变成“在家不上学”。

未来路向何方?

  不同社会阶层对教育必然存在不同需求,尤其随着社会发展,这种多样化需求会日渐显现。在此社会背景下,“在家上学”作为满足现代教育多元化需求的一种教育模式,未来理应获得合法地位。具体到制度设计上,学者认为可参考国外在家上学的经验,纳入国家教育监管体系,逐渐走向规范化。

  “国外在家上学叫被称为‘home-schooling’,实际上与一般家庭教育是有所区别的,它是一种教育的选择。传统家庭教育的内容不教正规知识,主要是熏陶,学习伦理习俗等。而在家上学需要建立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诸如应采用认可的教材,重视学生在基本学科的表现,应定期向教育管理部门汇报学生情况,学生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公共教育课程等”,郭华说。

  孙云晓在其微博上发表观点称,“在家上学自然会成为一种教育模式,许多国家都有类似的尝试。但是,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孩子的教育,都应该纳入国家教育部门的管理,即使是在家上学,其师资与课程等质量如何,国家依法负有监督评估与认可等管理职能。

  总体看来,当前中国式的“在家上学”并非完全理想中的“桃花源”,也绝非正规教育“对立面”。这种另类教育模式,折射出当前社会对教育更高更好的诉求,呼唤多元化教育的声音。这种需求首先在民间自然“生根发芽”,但在下一阶段,如何探寻“在家上学”理想设计,弥补学校个性化教育的不足,则需要教育改革者及管理部门的反思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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