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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孩子体验之乐的五个无心之失
         发表时间:2013-07-24 15:09:16  文章来源:网络
 

  一、孩子两岁。将手中的巧克力送到妈妈的嘴边,甜甜地喊着“妈妈吃,妈妈吃”。

  如果你只是祥装着吃的样子,然后将巧克力送回宝宝的嘴里,母子皆心满意足,但无意间,你剥夺了孩子对“分享”涵义的最初体会。

  二、孩子5岁。要求爸爸妈妈带他到护城河旁边去玩,他听小朋友说过“好玩”的。

  如果爸爸说“那有什么好玩的!我带你去玩儿翻斗乐。”玩翻斗乐的父子自然很开心。但是无意中,你已经剥夺孩子对“不好玩”的体验,同时也剥夺了孩子自己决定的权利。

  三、孩子10岁。就是喜欢吃肯德基的炸薯条。上火,在餐桌上已经流鼻血。

  如果妈妈趁着孩子离开桌子那会儿,赶紧把没吃完的薯条扔了。孩子回来见没有了自然也就不再吃。但是无意中,你剥夺了孩子对生活中需要“克制”的体验。

  四、孩子15岁。就要买那双十分流行却有些夹脚的鞋。

  如果你因掌控着经济命脉而阻止了那场交易,有效避免了经济和脚趾头的双重损失。但无意间,你剥夺了孩子体验“不合适”的滋味。

  五、孩子21岁。喜欢上一个你一看就是“不适合”的姑娘。

  如果你上来就说“我不同意”,可能阻止游戏继续,但无意间,你剥夺了已经是大人的他,对自己行为负责、对自己人生负责的思考和体验的绝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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