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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必读
 教育消费四大“避险”之策
         发表时间:2013-03-12 13:14:01  文章来源:北青网
 

      “常言道“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监管困难的教育培训行业几乎成了混乱的江湖。随处可见浮夸虚假的宣传广告,再加上“包会、包过、不过退款”的豪气承诺,考生及家长信以为真地投入大把金钱,殊不知自己已经掉入教育消费的陷阱之中。如何拨开迷雾,如何避开“陷阱”,本文特请教育专家为您提供应对之策。”

专家支招

  对策一:签订合同要先“确权”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社会建设工作部部长王耕表示,就目前的情况家长若不能签署一份详细的合同,维权会很困难。教育机构和消费者双方很难说谁对谁错,家长若想应对消费陷阱第一步就是确定双方权利看清合同,要把你要的东西写下来。

  另外,当你确权后发现权利受到损害时,至少有三个渠道可以保护你的利益。首先是教育主管部门,其次是消费者协会,最后还有法院可以处理,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说最重要的就是明确权利,否则上述三家机构谁也保护不了你。

  对策二:重视家庭教育,实现另类“避险”

  “家长过于看重孩子成绩,迎合应试教育是消费者陷入教育消费误区的最主要原因。”中华家庭教育网首席专家顾晓鸣提出,家长必须从自身出发,努力提高自身家庭教育的综合素质。

  顾晓鸣还指出,李双江之子事件就是一个警告,花巨资、上名校、报课外班但结果让人唏嘘不已。顾晓鸣希望家长可以少花冤枉钱,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提高家庭教育综合素质上去,完善自身对教育消费的认识,从而巧妙规避教育消费“陷阱”。

  对策三:擦亮双眼勿入“名师”圈套

  名校特级教师、命题组把关老师、连续多年押中考题等噱头频繁出现在许多教育机构的广告宣传上。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教育政策与领导研究所所长操太圣指出:面对这些宣传,学生和家长应保持冷静,不要盲目相信。一般教育机构承诺名校名师亲自授课的宣传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欺骗,除非教师已经从学校离职,否则这种知名讲师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亲自授课。并且,名校名师的课时费很高,消费者所支付的费用是否与之匹配一算就可以明白。因此遇到此类广告,应该通过多种渠道,对培训机构的师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不要轻信不切合实际的承诺。

  对策四:全方位考察,谨慎入学

  网络招生亮出新招,过去是浮夸诱人的虚假宣传,现在利用网络“水军”为假专家、假成绩造势,蒙骗考生。据介绍,有的机构甚至明目张胆地盗用国家教育和主管部门的名义,发布假信息、假公告,再挂上与著名高校合作的招牌,模仿官方网站瞒天过海、偷梁换柱。

  操太圣教授指出,目前政府很难对课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对于家长、学生来说,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不要盲目听信宣传或是网络上的支持率。选择时要进行多方面的了解,比如通过试听实际教学内容进行判定。要看学校有没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这是正规办学的有力保证;最好选择那些经过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经过行业竞争考验、得到社会认可的、知名的教育品牌机构。

  而在选择国际教育机构时,万佳留学总经理郭炜建议,学生应该找正规公司。因为正规公司通过教育部、公安部以及当地教委的审核,提交过从业保证金。一旦发生纠纷,学生及家长可以直接通过法院判决从保证金中获得赔偿。此外,家长要认真核对公司的办公地址和注册地址是否吻合,防止不良企业以缴费挂靠的形式寄名在其他大公司下开展留学业务。郭炜还表示,如果学生对留学国家有基本意向,应该寻求主打该国留学服务的公司,这样的公司拥有专业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顾问团队更为可信,经验也更加丰富。

重拳出击

  经营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难的问题由来已久,面对这一现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也在积极采取相应对策。

  工商行政管理体系:

  教育培训机构有望纳入,结束无人能管状态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刘熙就表示,现在正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在教委登记,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国家希望未来能把教育培训机构纳入市场机制,由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转为运营性企业法人。让培训机构按照市场竞争规律运行;一旦转化完成,教育培训机构就纳入了工商行政管理体系中,不再处于无人能管的尴尬地带。这样一方面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将有利于经营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长远发展。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

  出台示范性合同规范行业发展

  经过大量的讨论与论证,北京民办教育协会预计将在今年3月15日前后形成民办教育机构和消费者之间可选择签署的示范性合同初稿。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社会建设工作部部长王耕表示:“制定示范性合同目标是为了最大程度上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理解不同导致的教育消费纠纷情况。”

  据了解,示范性合同的条目包括:双方基本信息;教育教学管理,例如师资教材,教学环境;特别约定,包括开班时间调整,一旦调整校方要做哪些事宜,学生若要调换老师要怎么提出申请等一些特殊的个性化要求;违约处理(收退费管理)规定收退费时间,规定清楚涉及违约后的各项退费要求等。

  之所以称为示范性合同,是因为里面列的条目都是可选的,并不要求所有培训机构必须完全用合同上的条目;合同上提供的是可选条目,不同培训机构会在里面选择不同的条目。学生和教育培训机构可以自愿填写,从而最大程度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

  朝阳区教委:

  教育消费实行分阶段付款

  “民办幼儿园按月提示家长托费划拨,民办培训机构学员报到即提示学员确认划转20%学费;完成第一堂课后确认划转50%,完成1/2课时后,确认全部余款划转。”由朝阳区教委设立的教育支付平台对外如是发布。

  在这一支付平台上,学员缴费时不再像以前那样一次性交给学校,而是先将学费预交第三方支付平台——腾讯的“财付通”,然后再按照学生的上课情况分阶段划缴。

  据了解,朝阳区部分民办学校还将陆续申请开设“专项资金监管账户”,民办校自筹三个月资金提前存入监管账户。根据规定,监管起来的保障金只能存放在监管账户中,不得挪作他用。

  “民办培训机构的收费环节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而家长在交费的过程中往往遇到诸多的风险,比如出现民办校中途停办、人去楼空的情况等;家长要求民办校退费时,民办校以各种借口进行推脱。”朝阳区教委社会力量办学科科长周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民办学校收取学费是一次性缴纳,家长和学生往往是第一受害者,教育在线支付平台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李一龙 叶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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